推荐
热门
详情
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是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也是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教育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 纲要》《贵州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 (2018-2027 年)》,制定本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要求..............................................................1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
第二节 形势要求.................................................................................. 4
第二章 总体战略与发展目标..............................................................7
第一节 总体要求.................................................................................. 7
第二节 发展目标.................................................................................. 9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2
第一节 构建大中小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 12
第二节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16
第三节 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劳动实践能力........................... 17
第四节 提升学生语文素养................................................................18
第四章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20
第一节 积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0
第二节 构建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26
第三节 构建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9
第四节 构建普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33
第五章 提升教育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 35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校科研创新发展体系....................................... 35
第二节 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37
第三节 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40
第四节 开创贵州特色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43
第五节 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47
第六章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0
第一节 优化公办教育资源配置........................................................50
第二节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52
第三节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54
第四节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56
第五节 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59
第七章 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63
第一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63
第二节 启动实施“强师工程”........................................................64
第三节 增强教师队伍活力................................................................66
第八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68
第一节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68
第二节 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69
第九章 保障措施................................................................................ 71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71
第二节 保障经费投入........................................................................ 72
第三节 强化督导评估........................................................................ 73
第四节 营造良好氛围........................................................................ 74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 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省委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印发《贵州省推进 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全省教育 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 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日趋完善,特色教育强省建设步履坚 实有力,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 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实现“五个大幅提升”。
一、教育脱贫攻坚成色大幅提升。脱贫攻坚教育保障硬仗圆满 收官,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 实现历史性常态化动态清零,“控辍保学 20 条”经验在全国推广。
全省累计投入资金 180 亿元,完成新建、改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配套学校 669 所,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 38 万人全覆 盖、零门槛、无障碍顺利入园入学。率先在全国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学生资助政策,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
划。持续实施三年免费中职教育,每年近 30 万毕业生就业带动家 庭脱贫。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现 100%全覆盖。
二、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升。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 本均衡发展,提前 2 年实现 100%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 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 90.3%、95%、90.7%、41.6%,与 2015 年相比,分别提高 10.3 个, 7.4 个,4.6 个和 10.4 个百分点,国民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 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随迁子女、残疾 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校农结 合”和贵州大学“博士村长”扶贫案例入选教育部扶贫典型案例。
三、教育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扎根贵州大地办教育,开展职业 院校“十大”质量提升项目,获立项建设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 1 所、 国家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学校 2 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 3 所。新设立 2 所本科、15 所高职(专科) 学校。贵州大学入选部省合建高校和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 1 家,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 家、研究生培养单位达到 8 家,新增贵州 省一流学科 53 个,遴选认定 23 个贵州高峰高原学科(群)。新增 国家级一流专业 52 个、省级一流专业 154 个。全省 37 个博士、硕 士学位授权点直接服务农村产业革命,建设产学研基地 33 个。
四、教育发展活力大幅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新时代教育 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更加全面。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健全办学和服 务网络,学习型社会取得重要进展。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招 生考试制度改革,落实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推动数字校园建 设。每年压缩 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投入保障 体系更加完善。
五、教育开放水平大幅提升。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全方位、 多层面、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持续推进。建成中国—东盟 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及配套展馆,举办交流周活动 209 项,参会嘉 宾 12600 余人,签署各类协议和备忘录 963 份。新增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机构) 9 个,实现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及高职高专院校中外合 作办学机构“零”的突破。
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大力支持和 教育战线的不懈努力下,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为“十四 五”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主动适应 新形势、新要求。
一、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绘就新蓝图。2020 年 12 月, 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的总体思 路和基本框架,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 合试验区,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办好人民满意 的教育。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大事抓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特色教育强省建设。推动教育评价改 革,优化调整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基础 教育办学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 划,推进普通高中示范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实施中职“强基”、 高职“双高”和“黔匠”培养工程,实施高校提升行动。办好特殊 教育、 民族地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启动实施“强师工程”, 加强对 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品德引领,加强教材建设,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贵州建设特色教育强省新目标。2018 年 12 月全省教育大 会印发《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 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 (2018-2027 年)》,提出了教育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五项行动
计划,擘画了贵州未来 10 年教育发展的蓝图。“十四五”要进一步 细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特色教育强 省的决策部署。
三、脱贫摘帽后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2020 年贵州彻底撕掉千
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便捷的交通条件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带动经 济持续腾飞,经济后发赶超之势迅猛,要求教育发展能够主动地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同 时,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国家战略 带来更多政策红利,为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 构注入新的活力。
四、新一轮科技革命催生教育新变革。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 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兴起,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 推动教育形态模式变革并加剧教育国际竞争。在数字经济崛起的背 景下,以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陈出新,新技术推动教育高速高质量发展,推 动教育方式、教育内容大变革,必须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未来发展 的一代新人,特别是培养集聚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五、群众对教育更高质量更具个性新需求。随着中等收入群体 比例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 化、高质量等特点。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努力在 破解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上出实招、硬 招,加快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个性的教育,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清醒认识到,贵州教育发展仍不平衡 不充分,城乡基础教育供给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供需矛 盾突出; 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强, 职业教育吸引力、影响力和贡献力释放还不足; 高等教育、职业教 育的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亟待优化,人才培养质量急需进一步 提升;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待提高,城乡差距大,结构性矛盾仍较 突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十四五”期间必须抓住机遇, 超前布局,以更高的历史站位、更广阔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 眼光,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进行部署和设计, 推动贵州教育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的方向前进。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 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四新”总体要求和关 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一二三 四”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布局、促进公平、补齐 短板、扩大开放,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 平攻坚行动计划,为加快建设特色教育强省、2035 年实现教育现代 化奠好基、开好局,不断提升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
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党的领导和服务人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促进教育 公平,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 发点和着力点,办好老百姓家门 口的学校,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教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坚持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事抓好, 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重要先手棋,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 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把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深化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加快 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激发教育发展生机活力。
(三) 坚持贵州特色和服务地方。立足省情、面向全国、着眼 世界,做足特色文章,多争取“单项冠军”。 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助力新型 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
(四) 坚持依法治教和提高质量。加强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管办评分离,落实 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提高教 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补齐教育质量短板弱项, 推动贵州教育发展从规模增长向质量内涵提升与规模增长并重转 变,发展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教育。
一、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教育现代化进程力争走在西部前列,教育总体实 力显著增强,国内综合排名显著提升,劳动年龄人 口平均受教育年 限明显增加,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二、具体目标
(一) 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高 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 94%、95%以上、93%、 50%,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
(二)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 化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5%,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 衡,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受教育权利依法平等享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的需求全面满足,新市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三)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加快推进本科学校“双 一流”和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 转变,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推动“校农结 合”工作的提质升级,提高“校农结合”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 推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高质
量科研创新发展体系,全面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供给 和社会服务能力,使高等学校成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
(四) 优质教育供给显著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 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育的可选择性更加丰富,优质教
育、个性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教师的数量、结构和专业化水 平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超过 70%,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 50%。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建 设进一步增强。
(五) 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素质教 育导向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逐步完善,学生 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基 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深化,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渗透,高等学 校实现分类发展。终身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多样,终身学习条件更加 完备、灵活开放。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和转换认定 制度更加完善。
(六) 教育治理体系规范高效。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 基本形成,省政府教育统筹力度不断加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权利 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的机制、渠道更加完善。依 法治校机制基本形成,教育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学校内部治理 结构更加完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督导法治化、专 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财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共 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保持在 20%左右。
(七) 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智慧教育环境下人才培
养新模式、“互联网+教育”供给新模式和现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推 进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育 教学; 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教育城域网通达所有区县、数 字校园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普及; 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 进教育行政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
(八)教育国际化发展稳步推进。推动贵州特色教育对外开放, 持续办好中国— 东盟教育交流周,进一步深化落实推动省部共建 “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打造“留学贵州”品牌,推动中 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
表 2 贵州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目标
指标 |
2020 年 |
2025 年 |
属性 |
教育普及 |
|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0.3 |
94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5 |
95 以上 |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0.7 |
93 |
预期性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41.6 |
50 |
预期性 |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
139 64 |
143 4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 |
|
|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40.36 |
58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 在校生(万人) |
44.62 |
52 |
预期性 |
普通教育 |
|
|
|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
97.52 |
95 |
预期性 |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
39.40 |
42 |
预期性 |
在学研究生(万人) |
2 77 |
4 5 |
预期性 |
劳动年龄人 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8.9 |
11 |
约束性 |
第一节 构建大中小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 进头脑,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 体系。实施新时代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教材建设国 家事权,深入推进以马工程重点教材为龙头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 系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和 “贵州缩影、贵州样板和贵州新路”作为两本鲜活教材,切实引导 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 个维护”。 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 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用好“四史”学习教育读 本,充分挖掘网上网下、课内课外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引导学生 学思践悟,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深化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 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支持工作,提高家校共育合力。
二、完善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
推动新阶段思政课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
论课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主体 责任,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 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标准体系,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 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校和讲思想政治 理论课特别是“形势与政策”课制度,省、市(州)、县(市、区)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学校为师生讲授思想政
治理论课。推动完善省领导带头,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各高校 书记、校长,二级学院负责人,社会英雄模范人物等多级联动讲授 形势政策课先进事迹的常态化机制。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夯实教育教学活动,厚植师生爱国情怀。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 课堂、进头脑。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认知规律,开展读一本红色经 典小说、诵一首红色经典诗词、看一部红色经典电影、读一篇红色 经典散文、唱一首红色经典歌曲、讲一个红色经典故事的“红色经 典六个一”教学实践活动。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比重,强化课程 思政意识,建设一批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程,力争到 2025 年, 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思政研学中心。
凸显思政课堂主阵地,砥砺师生强国意志。充分有效利用思政 课的育人功能,深入挖掘新中国成立以来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发 挥爱国主义教育的独特价值,结合贵州省情打造特色思政课。采取 互动式、启发式、交流式教学,在教育灌输和潜移默化中,引导学 生树立国家意识、增强爱国情感。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师生爱
国共识。用好用足贵州富集的红色资源,讲好贵州红色故事,传承 和弘扬红色文化,开展好爱国主义读书活动。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树牢师生制度自信。组建高校宣讲骨干人 才库,组织优秀思政课教师、优秀辅导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讲, 弘扬爱国奉献的时代精神,增进广大师生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 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组织重大纪念活动,磨亮师生爱国底色。利用重要节日和各族 人民传统节日,广泛开展文艺表演、座谈交流、演讲诵读、向国旗 敬礼、共和国故事汇等形式丰富的主题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 主义好、伟大祖国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引导师生牢记历史、 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拓展实践第二课堂,激发师生报国力行。积极组织各高校、中 职学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 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依托贵州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 基地,着力构建育、研、帮、带一体的理想信念基地共建共育机制, 到 2025 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教育系统理想信念基地 50 家左右, 不断发挥基地的教育辐射作用。
丰富主题校园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拓展课堂内外,网上 网下,平台载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泛开展“爱我国防”主题 演讲活动,中小学生“我爱祖国 同唱祖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 德”“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等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共享祖国荣 光、共抒爱国情怀。打造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 英雄的爱国主义文化精品,推动文化育人工程。深入开展党史、新
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深刻把握党的历 史发展主题、主线、主流和本质,持续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 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 信,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积极构建思 想政治教育体系,努力营造优质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三全育人” 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到 2025 年做大做强学校“三全育人”的“十 个一 ”品牌。
专栏 1 |
推动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支持计划 实施网络文化建设课题研究计划、网络名师工作室培育支持计划、大学 生网络文化产品创意孵化训练计划,力争到 2025 年形成一批网络文化建设课 题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一批运行高效的网络名师工作室,一批优秀的大学生 网络文化产品。 思政课改革创新工程 着力构建以“教学第一课堂、实践第二课堂、网络新课堂、社会大课堂” 为主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设立一批“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研学基地”, 打造一批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共享学校育人资源。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培育打造特色精品课程。 实施“一校一品牌、一院一特色、一课一精品”计划,培育一批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学品牌、教学改革特色项目。组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 委员会,积极探索贵州省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体系和建设 模式。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辅导员素质能力大 赛、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技能大比武、高 校学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展示活动。 思政队伍建设提升工程 推动建立“贵州万名德师库” ,组织“德师”线上线下宣讲。统筹地方 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到学校 |
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绩考核评价机制, 加大优秀思政工作者的激励力度。实行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职称评聘严 格落实“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探索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退 出机制。 |
第二节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
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学生体质 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促进学校体 育均衡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课堂,广泛开 展课余体育锻炼,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体育课 程建设,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 1 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教会学生至 少掌握 1—2 项运动技能。完善体育评价机制,建立日常参与、体 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体育科目纳入初、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 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鼓励大中小学校建立田径、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学校代表队,支持成立青少 年体育社团。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加强国防体育活动开展。积极预 防中小学生“小眼镜”“小胖墩”。
全面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 教育相融合,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 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 1—2 项 艺术特长、会唱主旋律歌曲,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 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 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
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把农村学 校美育设施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 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加强高校 美育场馆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实施高等学 校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
第三节 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劳动实践能力
一、培育学生创新精神
从娃娃抓起,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启 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走班制、选课制等 教学组织模式,促进学生主动把学习、观察、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 起来,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 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 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和灵感。鼓励学生跨校组
建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建设校外双创教育基地、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 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二、 增强学生劳动实践能力
在中小学普遍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在职业院校积极推行 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注重培养学 生工匠精神; 全面推行科教融合、产学研协同育人的高等教育人才 培养模式,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建立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 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充分挖掘贵州特有山地农耕劳动文化, 因地因校制宜开展体验劳动。开展校园绿化美化、种养植等校内劳 动及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开足开好综合实践 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 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社会 实践活动。鼓励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和研学旅行。教育引导学生崇尚 劳动、尊重劳动、创造性劳动。
第四节 提升学生语文素养
一、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 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积极推广普及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标准,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把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 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内容,着力培养 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自觉规范使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增强学生语文素养
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 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 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结合幼儿的学习特点,积极 发展幼儿的倾听、理解和表达能力,民族地区幼儿园应注重为幼儿 创设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相应学段 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朗读水平和书写 能力,普通话水平达标, 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
第一节 积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一、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
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脱贫攻坚 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衔接,落实过渡期内“四不摘”要求,保持 政策总体稳定,推动教育保障政策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建立 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护妇女儿童依法接受教育权利。 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开展乡村学校 教学改革支持行动,提升乡村教育质量。鼓励和支持乡村学校挖掘 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深入实施高校乡 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组织高校开展生物育种等农业关键核心 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实施“校农结合” 工作,扩大“校农结合”覆盖脱贫人 口受益面,巩固拓展教育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一) 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提质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 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严格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确保配 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五同步”),建成后的配套幼儿园在达 到办园标准和开园条件后,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力 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补助实施办法, 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占比。
(二) 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坚 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 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坚持零起点教学,推动开展幼小衔接 工作。完善教研体系,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机制, 确保教研指导责任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通过农村幼儿园 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 村幼儿园一体化管 理机制。每个乡(镇) 至少建成 1 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 心,每个县(市、区) 至少创建 1 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保教 质量显著提升。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 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积极开展优质均衡创建、 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提升、课程教学提质、强师工程专项、教 育科研支撑、校际联盟发展、师范院校助力、种子学校培育、评价 监测等专项行动,系统推进公办学校建设和质量提升。分阶段、分 批次培育壮大一批优质公办学校品牌,实现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在原有基础上优质资源总量显著扩大、学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城 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课程教学持续规范优化、教师专业发展稳步 提升、办学活动明显提升,学生成长度、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
大幅提高,更好满足贵州人民对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和美好教育的需 求。
(二)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 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 视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管理。对 照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缩短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 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启动实施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 积极申请义务教育优 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2022 年起,每年有 2 个以上县(市、区) 创 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至 2025 年,不少于 5 个县(市、区) 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
(三)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课程课堂教 学改革创新与开放共享,强化学生发展主体地位,建立学有困难学 生帮扶和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的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薄弱学 科、劳动教育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聚焦课堂教学,分学 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精细管理,完善 集体备课和校本教研及校长教师推门听课制度,落实教育教学常规 检查。定期精准分析中小学生学情,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多 措并举提高安置点学校教育质量,推进乡村(薄弱) 学校课程与学 习资源建设、乡村学校小班教学质量提升。鼓励高等院校、城市学 校和教研部门参与薄弱学校内涵建设,通过合作共建、委托管理、 专业服务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薄弱学校改革发展。落实以居住证为 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
育服务。加强对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 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四、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一) 实施普通高中示范引领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强县中工程, 做强做优县中,提升县中办学质量、水平、效益。健全示范性高中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政策同享、动态调整、公平发展”的升类、 降类和退出机制。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支持计划,推进示范性普 通高中评估和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形成一批课程特色明显、 布局相对合理,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二)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 遴选一批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一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 范校。支持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有 序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 等方面指导。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 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鼓 励探索举办综合高中。
(三) 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 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 要参考,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业水 平考试,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外,国家课程方案 规定的其他科目均实行合格性考试。
专栏 2 |
实施公办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新建、改扩建 2000 所左右城镇街道、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级公办 幼儿园,优先推进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村公办幼儿园 应建尽建。 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推进工程 新建、改扩建 3000 所左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 设和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城乡一体化。 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 办好一批老百姓家门 口的公办学校,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 实施,激发公办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高办学质量,营造更加健康的义务教 育生态。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优化提升工程,实施强县中工程 新建、改扩建 200 所左右市(州) 和县级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逐步撤销在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 提供基础支撑,助推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 |
五、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
(一) 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 划,提升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学前 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强学前教育普通话推广。继续办好普通高校少 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深化粤黔东西部协作教育组团式帮扶。
(二) 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
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 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统筹力量办好 3—5 所在 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 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探索 建立适合残疾幼儿康复和身心发展的学前教育模式,鼓励高等学校 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 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
(三) 规范强化专门教育。在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下,规范 和强化专门教育,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在专门 学校接受思想、文化、纪律、法治、劳动技术和职业等方面的教育。
专栏 3 |
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振兴优质特色小学建设支持专项行动、 民族中小学高质量发展建设支持专项行动、民族地区基础学科(领域) 质量 提升专项课题三个子项目,着力破解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城乡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基础学科质量短板弱项明显、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服务不适应新时 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等问题。 实施特殊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改善一批县级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改扩建 3—5 所市级特殊教 育学校用于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 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 |
一、推动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创新发展
(一) 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实施中职“强基”工程。 重点支持 100 所左右中职学校实施“强基”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 件、稳定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市(州) 政府办好 1—2 所本 级中职学校,规划保留中职学校的县级政府重点办好 1 所规模不小 于 3000 人的中职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
(二)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实施高职“双高”工程。 着力支持 3 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支持 15 所 左右高职院校实施贵州“双高”计划。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引 领改革、支撑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为服务“四化”建设提供高 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 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举办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填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空白。重点支持“三大 战略”, 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 工程技术应用、农林畜牧等适用长学制培养的专业领域实施中高本 贯通培养。
(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黔匠”培养工程,面向十二 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 工程等产业领域,培养培训“黔匠”人才,每年定向培养输送 8 万
名技术技能人才,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20 万人次。
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一) 加强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重点支持道路桥梁工程技 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畜牧兽医、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 4 个国家高 水平专业群,发挥其服务贵州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支 持 30 个左右省级优质专业群高水平发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原则上每所职业院校专业(群) 稳定在 3—5 个,每个专业(群) 至少对接一家规模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形成“一市(州) 一特” “一校一专”的专业品牌格局。
(二) 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采取技能培训、企业实践、相 互兼职等方式,积极培养德技兼备、育训皆能的工匠之师,提高职 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对接产业发展的能力以及吸收产业先进技术元 素的动力,用高水平的“双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落实教 师 5 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双师型”教师的人才评价、 职称评聘、岗位录用、工资激励等机制。
(三)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元育人。建设一批高水平专
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着力提升实训基地的开放服务能力。引导 省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参与,建 设 10 个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 集团(联盟) 。促进院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共同发展。稳步推进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四) 服务“一带一路” 。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扩大 对外开放,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
国家战略。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化合作办学思路,采取 合作办学、招收留学生、学术交流、师生互派、课程开发、文化互 动等多种合作形式,在职业教育领域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 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实现框架建构与标准制度方面的互联 互通,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水平。
专栏 4 |
实施中职“强基”工程 重点支持 100 所左右中职学校实施“强基”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稳 定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 实施高职“双高”工程 重点支持 3-5 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支持 15 所左右 高职院校实施贵州“双高”计划。 实施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 100 个集教学、科研、培训、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为一体 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教学改革、机制创新、科学管理及生 产性实训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实施职业教育富民兴黔行动 实施“黔匠”培养工程、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服 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等。 |
一、加快“双一流”建设
(一) 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深入实施学科突进行动计划,着重 打造贵州特色“高峰”“高原”学科(群)。力争到 2025 年,有 1 —2 个学科总体实力排名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 5%,绝大部分研究领 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学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3—4 个一级学科进 入“世界一流建设学科”, 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7 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水平,形成 20 个左右服务国家 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交叉学科群。一流学科建设成果更 加突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全省高校整体实力和 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 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服务区域重大战略需求。
(二) 优化学科和学位点布局。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积极 引导高校分层分类办学,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加快建立基础学科、 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建立健全更加完备的学科专 业体系。优先增设工科、医学、理学门类学科和学位点。重视基础 学科和冷门学科建设,加快发展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巩固一批传统 优势学科,补强短板学科、填补空白学科,力争在大数据、健康医 药、优质烟酒、生态特色食品等领域形成贵州特色优势。大力加强 马克思主义理论、阳明文化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大力支持和
鼓励地方高校主动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围绕黔中经济区、黔北 经济协作区、毕水兴经济带、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经济带 进行学科布局。引导高校积极参加教育部第五轮、第六轮学科评估, 力争 A 层次学科取得突破,B 层次学科实现大幅度增长。建立和完 善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型学位授权点) 动态调整机 制及奖惩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学科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与检查。
(三) 建设一流大学。做强贵州大学,做大省属高校,做特市 州高校。重点建设和支持贵州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加强省 属重点大学建设,努力建成具有较高水平、体现地方特色、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区域内一流大学,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建成具有一定影响
力的国内一流大学。坚持需求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发展, 支持市(州) 本科高校和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成具有一 定影响力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四) 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建设新医科,推进医工、 医理深度融合发展,培养服务于新兴产业的综合型医学人才。加快 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支持医学院校建设高水平公共 卫生学院,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大力发展公共卫生硕士、博士 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中医药教育,强化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 防治类学科的建设,增设中医疫病相关课程,强化中医药防疫人才 培养。大力推进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 养。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深
入推进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等高校附属 医院医教协同发展,强化医学人才培养。
二、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一) 坚持“以本为本” 。坚定不移筑牢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 推进“四个回归”, 把“培养人”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主动适应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优化专业结构,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继续围绕课程资源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 2025 年在全省高校全面实行完全学分制。改革课程设置体系,每年 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300 项,加强学科课程资源建设尤其 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
(二) 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 养计划 2.0,纵深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持 续实施“双万计划”, 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鼓励、支 持各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重点建设和支持全省高校 100 个左右专业进入国家一流专业行列,建设省级一流专业 250 个左右。 对标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贵州三大战略需要,努力办好与先进装备 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对接的相关学 科专业。
(三) 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支持高校按照自身发展定位和人才 培养实际,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以“地方性、特色化、产业化、 高水平”为核心,围绕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做大做强优 势专业,加强专业群建设。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结构, 加大大数据、大生态、大健康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养老护理、
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急需相关专业建设。加大涉农类、营 销类专业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新设专业 合格评估和专业认证,建立和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加强研究生教育
(一) 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新时代贵州省研究生教 育改革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人才,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 支撑引领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 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 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 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 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二) 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增加研 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资源,扩大研究生规模在全省高等教育 规模的占比。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 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
破性进展的高校倾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全省博士硕士 立项建设单位新增学位授权,到 2025 年,力争新增 3-4 家博士硕 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总数达到 300 个左右,在学
研究生规模增长 20%左右。努力增加专业学位博士点数,力争博士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达到 6 个以上。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结 构,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非省会城市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集聚区域 新动能。优先支持相关战略支撑学科建设,调整和优化现有学位点 授权体系,面向区域加快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和学科高地。
实施学科突进行动计划 推动高校研究制定高校战略和学科发展规划,打造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技 术创新的战略高地,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了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科(群),加 强建设传统基础学科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群),鼓励新建一 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构筑贵州特色“高峰”“高原”学科。 |
第四节 构建普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
一、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
(一) 完善弹性学习制度。畅通全体劳动者进入职业院校继续 教育学习的路径,增加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 教师中的比重,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通道,实现人才 在职业领域和教育领域的转换。畅通系统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校内教育与校际教育之间的转换通道; 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 认证、积累、转换和查询服务,在继续教育领域先行先试,搭建终 身学习“立交桥”。 探索高中后全面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学习 者自主选课。使学习者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 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成长成才。
(二) 加强省市县三级开放教育。支持贵州开放大学进一步创 新系统建设思路,加强办学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方开放学院
及分院设置、建设与评估考核标准,创新成本分担、利益分享机制,
打造全省开放大学命运共同体。
二、完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引导职业院校和高 等院校开展面向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 中的新市民、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的继续 教育和培训。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指导贵州开放大学 深化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校科研创新发展体系
一、加强平台建设
培育建设一批学科交叉研究和面向区域、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 发的省部级、国家级平台。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 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 室和军民协同创新省级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人才培养 基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加快创新队伍建设
实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一批贵州省教育厅青年 科技人才成长计划、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和创新群体重大研究项 目支持计划,培养和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到 2025 年,立项资助省教育厅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 1000 项,科技拔尖 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300 项,滚动支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 30 项左右。 强化以承担国家安全与发展任务为主的科研团队建设。推动高校融 入区域创新体系,以需求为导向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现产 业链、创新链和人才培养链融合发展。
三、加大关键领域技术攻关
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高校汇聚资源,加快创新人 才的系统培养和开发利用。瞄准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 “卡脖子”问题,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合作,加快技术攻关。大 力开展军民两用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高等学校科技自主创新能 力,在国家安全与发展等关键领域,积极推进军民协同创新,实现 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增强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科技军民协同重点专项 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四、推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引导高校培育技术经纪人 队伍,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类和管理类岗位,激励科研、管理人员从 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支持高校搭建市场主导的科研转移转化 平台,积极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推 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实现科研成果市场价值。引导高校建立健全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事前评估制
度,停止专利申请奖励,切实提升专利质量。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 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进行分类评价。同 时,以实施省教育厅“民参军”清单为抓手,推动科技成果资源的 军民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有效合作机制和对接平台,营造科技成果
双向转化环境。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 建设,不断提升科研队伍素质,着力打造优秀科研队伍。强化高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的功能和作用,围绕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咨政建言水平和能力,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和 运用。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力争到 2025 年建 设一批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扶持一批高水平项目研究,产 出一批与社会经济发展高度契合的研究成果。
专栏 6 |
实施重大平台建设计划 到 2025 年,力争建成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1—2 个、省部共建协同 创新中心 1—2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3 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 验室 2—3 家及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 50 家左右、工程研究中心 40 家左右。 实施“民参军”清单计划 建立更具活力、更加高效,与新时代国家军民共建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高 等学校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等学校军民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完 善,融合形式和范围进一步拓展,军民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核心关键 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国防特色学科建设和军民复合型人才培养取得实质性进 展,建设军民协同创新省级前沿科学中心 1—2 个、集成攻关大平台 1—2 个、 人才培养基地 2—3 个,打造一批军民共建共享、协同创新的重点项目。 |
第二节 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一、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贵阳贵安新区教育
(一) 积极服务“强省会”五年行动。服务实施“强省会”五 年行动,助推贵阳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高等教育新增规模和资源 布局向贵阳贵安倾斜支持。支持办好贵州大学和在筑省属高校,指 导贵阳学院对照学院升格大学标准,加快完善相关条件,申办贵阳 数字科技大学。支持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建设本科职业技术学校。支
持贵阳市争取“双一流”重点高等院校在贵阳贵安建设研究院。支 持贵阳贵安打造东盟国家留学中国预科基地,发展东盟教育小镇。
(二) 支持贵安贵阳教育融合发展。引导现有在筑发展空间受 限的大中专院校有序向贵安新区疏解,支持新设大中专院校布局贵 安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已入驻花溪大学城的省属高校,按照“一 校一址”加快整体搬迁并将注册地迁入。扩大花溪大学城、清镇职 教城高校本专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留学生生源国 别,加快人才聚集。推动花溪大学城与贵州科学城联动发展,打造 面向全球的技术聚集区和面向全省的技术输出区。
(三) 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双城创新驱动。花溪大学城重点 发展教育科研、创新孵化、文化创意等产业,清镇职教城重点发展 职业教育。引导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高校整合大数据资源,加 快形成数据中心、云计算、智能终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 区块链、5G、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为重点的学科专业、科研 平台,服务贵安贵阳打造世界级大数据产业集群。鼓励省属高校在
贵安新区建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院士工作站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大学城双创园国家级科技企 业孵化器建设,高标准建设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国家级新区“双 创”升级版。整合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高校资源和贵阳贵安产
业资源,组建产学研联盟。
(四) 支持贵安新区打造优质教育示范区和教育惠民先行区。 支持贵安新区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贵 安新区与贵阳市协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贵安新区高
中与贵阳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共建。支持加快推进贵州师范大学贵安 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建设发展。鼓励清镇职教城联办中小学、 幼儿园。在贵安新区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使之成为贵州教 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展示窗 口。
二、促进毕节试验区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一) 整体提升新增劳动人口素质。通过整合扩充教育资源, 提供更多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到 2025 年积极推进 实现有升学意愿、未升入高中或大学的学生接受中职、高职教育的 全满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0.7 年,整体提升毕节 新增劳动力人 口素质。
(二)提高毕节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双山职教城建设发展,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重点建设能源、煤电煤化工、钢铁有色、农畜 产品加工等学科专业,加快发展公共卫生、家政、健康、养老、儿 科、文化、旅游、幼师等社会领域专业。实施穗深毕教育“组团式” 帮扶,支持毕节高等院校与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
三、优化大中专院校空间布局
(一) 完善“一体两翼多节点”职业院校空间布局。根据贵州重点 产业布局,完善以黔中经济区清镇职教城为核心发展体,黔北经济 协作区、毕水兴能源富集区为两翼,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和部分 县级职业学校为节点的“一体两翼多节点”布局,整合资源建设好 50 所以上的高职院校、140 所左右的中职学校。市(州) 政府重点 办好 1—2 所高职院校和 1—2 所本级中职学校,规划保留中职学校
的县级政府重点办好 1 所规模不小于 3000 人的中职学校。
(二) 优化高等学校区域空间布局。逐步增加高等学校资源,推 进形成以贵阳贵安黔中城市群为核心区,遵义、毕节、铜仁、黔南 为聚集区,其他市(州) 均衡布局的空间布局。“十四五”期间, 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及空白领域的大数据、大生
态、文化旅游、山地体育、农林、幼儿师范、护理等相关高等院校,
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高等学校设在市(州) 政府所在地,原则上不设在县。在筑新设置高等院校原则上布点在 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
第三节 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
一、加强智能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一) 建设教育专用网络。分级建立清晰高效的教育网络组织 管理体系和运维机制,为全体师生和教育工作者提供“快速、稳定、 绿色、安全”的专用互联网访问通道,构建绿色、安全的网络环境。
(二) 建设安全高效的教育行业数据安全防护和密码应用体系。 加强教育用户数据的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漏与数据滥用。推动教 育行业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全面使用密码,提升网络安全风险分析 研判和态势感知能力。构建安全可控教育密码应用体系,逐步在教 育系统形成密码应用良好生态。推进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三) 建设完善教育数据中心。整合融通各级各类教育管理、
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教育信息系统的云迁移,实现教育数据 的汇聚共享,保障教育薄弱地区学校师生平等享用优质教育数据资 源。
二、利用先进智能技术提高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应用水平
不断完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教育数据综合分析决策 系统,探索智能时代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 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推进“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 推进各级各类
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推进建设一体化教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 升服务效能; 构建“一站式”教育服务门户,推广教育政务服务“一 网通办”。 推进“互联网+教育监管”, 探索监管业务的全程网上办 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网络教育和智能技术优势,创 新教育和学习方式,提升教育教学应用水平。
专栏 7 |
实施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贵州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 服务平台为核心枢纽环境,与国家、各区域互联互通、多级分布、覆盖全省、 共治共享、协调服务的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教育资源 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各学段、学科资源体系,满足学习者、教学者和管理者 需要。 实施数字校园规范建设工程 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 范》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将网络教学环境纳入学校办学条件 建设标准,提升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服务能力。 |
实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工程 落实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依托国家、省级数字教育 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推动网络学习空间 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应用,组织开展专项培 训和空间应用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展示推广活动,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 用空间”。 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工程和“阳光校园”工程 依托各类智能设备及网络,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 在教育教学中创新应用,推动教育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实现教育教学过程 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推动贵州省教师应用能力提升,推动基于智慧 课堂的教学模式变革,开发本地化优质教学资源,打造贵州特色微课资源体 系; 加强“三个课堂”应用,开展网络精准扶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实施“阳光校园”工程。 实施信息素养提升工程 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的意见》,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开展信息化管 理者、校长、教师信息素养周期性培训,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 升素养、增强能力。 |
(三) 加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人才。支持高校科学 合理布局外语非通用语种及与其相融合的各类专业建设,建立校 内外交叉协同培养、国际联合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储备“一 精多会、一专多能”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需求,支持高校培养具有国际视 野、通晓国际规则,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诸多领域能够 参与国际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专业技能人才。
(四) 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强高校涉外研究中心和基 地建设,推动国别区域研究,鼓励高校研究人员创新创造,加强与 国内外相关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主动与贵州对外开放需求对接,积 极研发具有贵州特色、服务贵州发展的核心成果,提高咨政和学术 研究水平。
(五) 推动教育国际科研合作研究。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聚 焦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部省合作需求,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 学及教育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开展联合科研。提升学校学科建 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支持高校申报实施好国家教育对外援助计划, 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和新舞台。探索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 部长组织等国际组织在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合作。
(六) 增强师生跨文化交流能力。支持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学 校开展教育国际交流,充分利用贵州优良的生态环境、多元的民族 文化,围绕大数据、大生态、大扶贫等重大产业资源,以中华传统 文化为基础,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培 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支持各级
各类学校拓宽渠道,加大引进外籍教师及外国文教专家力度,用好 在线教育平台、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打造精品在线课程,丰富传播 渠道,扩大国际受众面。加强在黔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及 服务,规范管好学校使用境外教材,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推动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一) 做优出国留学工作。聚焦贵州发展和急需领域,积极 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力度,优化公派出 国留学结构,培养我省产业发展急需高精尖缺人才。大力实施贵 州省地方公派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选派优秀师生赴海外交 流学习。支持高校与国外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工作积极开拓合作 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的空间,提高博士后、研究型访问学者等高 水平留学人才比例。加强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完善留学人员建档 立卡,鼓励支持更多留学回国人员发挥作用。
(二) 做强“留学贵州”品牌。完善“留学贵州国际推广服务平 台”建设,加大留学贵州宣传力度,拓展来黔留学生国别,稳步 增加来黔留学生数量,提高学历生比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严 把留学生招收入学门槛关,规范省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使用及管 理,加大课程建设,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升来黔留学生培养质 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高校留管干部培训,强化内涵建设,打
造 “留学贵州”品牌。
(三) 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支持省内高校围绕地方经济 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需求,实质性引进国外高水平 院校优质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推动新增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
构)。支持省内高校与国外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高水平人才联 合培养和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服务监管,规 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 稳步推动赴境外办学。支持有条件的省内高校,特别应 用型本科、职业院校依照《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 与企业携手参 与国际产能合作,服务企业 “走出去”, 开展协同办学。支持高校
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在东盟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建立“实践教学 与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推动高校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理论研究和 产学研校企联合海外办学新模式。
(五) 积极推动校际交流。支持学校与国外高校及教育机构 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或联授、学者互 访、联合举办国际会议等校际合作,不断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六) 做好对外汉语教学及推广。支持高校海外设立对外汉 语教学培训基地(语言培训中心),加强高校对外汉语教学师资队 伍建设,提高对外汉语教学质量和水平。支持海外孔子学院、孔 子课堂等建设,更好地对外宣传和传播中国文化,增进与各国之 间的文化交流,积极推动中外人文交流发展。
三、扩大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
(一) 积极搭建教育交流平台。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港 澳台教育交流,以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和实施开展两岸四 地(贵港澳台) 教育交流活动暨缔结姊妹学校行动计划为契机,
进一步拓展推动我省学校与港澳台地区大中小学校缔结姊妹学校, 开展更加紧密、更加深入的校际交流合作。
(二) 深入开展师生常态交流。深入挖掘我省优势资源,积 极探索建立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新思路,为两岸师生交流 搭建平台。支持与港澳台地区开展学生交流交换、游学研学及国 情体验教育活动,推动青少年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多样化、常态 化。鼓励开展青年教师长短期互访交流。
(三) 积极推动高校教育合作。鼓励支持我省高校与港澳台 地区高校及教育机构深入开展师生双向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合 作、师资培训、学分互认等交流合作。加大高校接收港澳台籍学 生的数量,强化服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节 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一、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一) 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深度聚焦我省民 族地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稳步推进实施“同语同心乡 村振兴”计划。创新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常态化宣传活动。 实施民族地区校园普通话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劳动力普通话应用能 力培训行动、普通话环境营造行动、普通话帮扶行动。
(二) 坚持把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全面
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坚 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 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2025 年全面完成各 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创建,每年至少创建 30 所省
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严把教师准入关,新聘教师普通话水平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在教师教育中加强教学语言及表达 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文素养,建 设书香校园。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学前学会普通话。将语言 文字应用能力与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提升紧密结合, 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
(三) 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民族 地区中小学,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初中 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教学能力培训。
(四) 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每年举办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标准培训,提高教师、公务人员等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 用能力。开发普通话学习资源。加强普通话测试站点建设及管理, 充分发挥测试员的宣传、推广及测评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及服务质 量。
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
(一) 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调整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组成单位和成员,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
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语言文字) 部门要 积极发挥牵头协调、统筹推进作用。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 入机制,逐步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力度,对民族地区 和农村、边远地区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给予政策和经费倾斜。
(二)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系统干部队 伍培训力度,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开展普通话水平 测试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培训。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 制,建设高质量语言文字科研人才队伍。健全激励机制,依法依规 表彰奖励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一节 优化公办教育资源配置
一、加快布局公办幼儿园 (一) 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 在办好 1 所公 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 口 3 万人以上的乡(镇) 中 心办好 2 所以上公办幼儿园。重点在常住人 口 2000 人以上且有实 际需求的村建设公办幼儿园,优先推进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少 数民族地区行政村、脱贫村公办幼儿园应建尽建,村级幼儿园可作 为分园纳入乡(镇) 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小村联合办园,以游戏 小组、巡回支教点等形式解决边远农村居住分散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的需求。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 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二) 小区配套幼儿园主要办成公办园。按照每千人 45 名学 前教育儿童、每班平均 30 人测算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 未达到服务人 口 3000 人的零星开发地块,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县 级人民政府签订代建协议,由当地政府统筹配建幼儿园。强化小区 配套幼儿园公益普惠性质,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主要办成公办园, 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优先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鼓励
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 校举办公办园。
二、稳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
(一) 积极发展乡镇标准化初中寄宿制和小学高年级寄宿制。 2—5 万人 口的乡镇举办不少于 1 所初中学校,5 万人常住以上人 口 可举办 2 所初中学校,初中学生规模达不到 600 人的乡镇可不独立 设立初中学校,采取统筹设置联片乡镇初中学校。每个乡镇设置不 少于 1 所寄宿制小学。原则上小学 1—3 年级学生不寄宿,4—6 年 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 可适当在校寄宿。加快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积极打造“乡 村温馨校园”。 补强提升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 因地制宜做好村小、教学点撤并工作。
(二) 加快建设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加大与人 口变化相匹配的 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力度,合理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加快消除 城镇大班额。加快老城区中小学扩容改造,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 公办中小学建设,配套建设学校要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严禁脱离办学基 本需要和省情、市情、县情实际超标准建设各类豪华学校,不得建 设与学校功能无关的建筑、设施。
(三) 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结构。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办 学效益、学龄人 口变化、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等综合因素,普通高中 学校主要布点在市(州) 、县(市、区) 政府所在地,逐步撤销在
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人 口大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论 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确需保留在乡镇的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节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一、落实民办教育政策
(一) 落实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县域内民办 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发展规划,市级人民政 府制定市域内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推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 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严格按规 划设置和审批学校,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二) 加大民办教育财政扶持。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教育 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市、县级政府根据本地民 办教育发展规模,落实本级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通过统筹安排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生均教育经费、教师发展经费、 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
(三) 创新民办学校教师成长机制。引进符合人才政策的教师 在住房安置、子女就学、政府特殊津贴、教科研经费等方面,享受 当地人才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引进经费由同级财政承
担,工资待遇由所在民办学校承担。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进 修培训、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先评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享受与 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和日常考核, 退休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兑现与同级别同类型公办学校教师退休 金待遇。
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
(一) 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现有民办高等学 校、高中阶段及以下层次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在完 成分类登记前,对现有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学校管理。完善现有 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办法、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办法时补 偿和奖励办法、民办学校退出机制等。落实民办学校在办学用地、 税费减免等方面差别化扶持政策。
(二) 创新民办教育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新设立民办学校举 办者的资格审查和办学思想、经济实力、管理能力的审查。落实民 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新设立审 批的实施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必须拥有独立的办学用地和 校舍,将用于办学的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登记在学校名下,并向 审批机关备案。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学费共管账户,加强办学经费的 监管。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 度。
(三) 扩大优质特色民办教育资源。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按 照“存量提质、增量优质”的原则,新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
校均应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已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达不到办学标准 的引导其转型发展或依法退出。实施规范化学校建设。清理规范学 校名称,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 育质量监测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的 全过程监管,防止以非营利性之名行营利之实。实施特色化学校建 设。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育人模式和培养方式,满足 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第三节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一、完善学校自主管理机制 (一)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继续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 支持依法确立和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保障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 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学校理 事会或董事会。落实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法制副 校长和家长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精细化管理。坚持 和完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普通高等 学校法律顾问、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术委 员会等制度,扩大院系自主权,推动行政职员化、后勤社会化改革。 (二) 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教育
行政管理清单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改变 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公共服务,提高管 理和服务绩效。加强教育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 络化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教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捷化。
二、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一) 扩大中小学人事和经费自主权。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 革,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 大校长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 校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按照精 简效能的原则, 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深入推进县(区) 域 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重点引导城镇县优秀 教师及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认真落实用人自主权,由 学校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 级职称和岗位,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 下、人员能进能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绩效工资合并使用,充分 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完善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扩大和保 障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二) 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
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 自主运用教学方式、 自主组织研训活 动、 自主实施教学评价。严肃校规校纪,落实教育惩戒权,依法保 障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 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三) 提高基础教育法治化水平。完善基础教育重大事项决策
制度化建设,适时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 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 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第四节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督导运行机制
(一) 加强督政力度。完善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定期对县级政府开展相关重要工作的专项教育督导; 开展县级党政 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原则上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在一个任期 内,应接受一次督导考核。把教师工资发放和教育经费到位情况纳 入全省市(州) 和县域发展综合测评工作。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办学标准、 教育经费、教师编制待遇、控辍保学、教师减负、学生资助、教育 工程项目和校园安全等实施与落实情况,同时抓实对教育热点、难 点、重点及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工作。
(二) 夯实督学力度。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的标准和要求,
强化对学校的督导。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和 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 情况、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 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办学行为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完
善督学责任区和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坚持常态督导,规范学校办学 行为。原则上,学校校(园) 长在一个任期内,应接受一次综合督 导。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
(三) 加强质量监测。建立和完善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 系,进一步发挥质量监测引领和服务作用,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组织全省各县(市、区) 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促各地抓 好贵州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
实效。进一步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探索地区监测结果应用成功经验 案例。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 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开展对各级各类教 育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评价监测,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二、深化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一) 完善督导报告、反馈、复查和整改制度。通过政府门户 网站、新闻媒体等将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 力和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向被督导单 位或个人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列举存在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 整改时限和要求。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被督导单位或个人,要 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 意见,整改不力的负连带责任。对被督导事项建立专项复查制度, 针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 整改到位。
(二) 让“督导长牙齿” 。健全督导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 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表彰。对贯彻落实
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坚 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 不高,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的被督导单位, 将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 级组织部门,作为其领导班子成员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整合教育监管资源,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在督 政问责方面,报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级教育督导部门移交相关部门 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在督学问责方面,由各级政府教育督 导部门移交相关部门对被督导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优化督学管理
(一)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结合学校 数、学生数实际,根据工作目标、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组建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专兼职督学队伍。建 立督学选聘标准,严格督学遴选程序,确保督学选聘质量。
(二) 提高督学专业水平。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 开展专业化培训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 作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依法督 导、文明督导。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 制。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对督学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实、严肃 处理。公开挂牌责任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导保障
(一) 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修订出台《贵州省教育督导规
定》 和相关教育督导配套制度,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强化程序 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 的工作有章可循。
(二) 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 预算,由教育督导部门统筹使用和管理。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 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挂牌责任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 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及补助标准。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 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 展。
第五节 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一)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推动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教 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 心的教育突出问题。坚持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 向,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 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二) 改革学校评价和教师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 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 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幼儿园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
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 义务教 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 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 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 面发展的培养情况; 职业院校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推进高校分类 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革教师评 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 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
(三) 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决改变用分数给 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 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 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构建 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 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 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 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有效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 省统一命题,开展阶段性实践工作。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 违规争抢生源。
二、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
(一) 制定覆盖全学段和人才培养资源要素的教育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出台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健全我省幼儿园分级分 类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和体质健康标准 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对接行业标准、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注重提 升职业教育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多样化的高等 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明确研究型、应用型等不同层次、不同类 型的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要求,注重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创 业能力。将体质健康、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发展作为教育质量标准 的重要内容。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以师资 配备、生均拨款、教育设施设备配置等资源要素为核心的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贵州特色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标准,并 适时修订。建立实施县、乡、村分类教学成果评价机制,增加乡村 教师在各种项目中的培训名额。
(二) 完善学校内部质量控制机制。针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践、 考试评价等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指导性规范,建立全方位全 过程人才培养质量反馈控制体系,推进学校不断改进教学过程、优 化资源配置。建立更为完善的高等教育学科考试、学位论文抽检和 学位授予制度,确保高等教育质量水准和学术声誉。
(三) 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开展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 跟踪监测,加强信息公开与结果反馈,健全监测结果与资源投入挂 钩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过程及时改进。引导高校、行业企业和其他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独立性 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健全市(州) 、县(市、
。
区)和学校三级教育质量激励机制,省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三个学段的教学成果奖评选和表彰活动。推动 市(州) 、县两级建立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四)提升专业服务。加强各级教研队伍建设,努力保障市(州) 县级教研机构专业人员,多渠道引进、选聘和培养教研人才,切实 提高教研机构服务能力。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 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 基层和学校负担。建立基础教育质量专家咨询制度,成立省、市、 县三级基础教育质量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 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
第一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高尚师德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 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 等要求,继续开展“四有、三者”好老师培训,培育壮大师德教育 专兼职队伍。建立健全师德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教师先进事 迹的宣传和表彰力度。
二、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严格教师职业入职审查,严把教师职业入 口关。建立完善教师 师德诚信、承诺、失范行为查处报告和诚信档案制度,以及师德舆 情反应处置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 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考 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务晋升、考核评价、评优评先, 以及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等第一标准。严肃查处教师师德失范 行为。
一、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引导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 第一职责。突出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 核指标。支持师范院校申报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开展教 师教育。引导师范院校结合学校办学历史、专业特色、区位优势和 资源条件,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提高师范生培养 质量。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护理、保育和早期教育相关专业, 集中培养幼儿园保育员、寄宿制学校宿管员等学校教育辅助性岗位 人员。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工科类院校和师范类院校参与职 业院校师资培养,支持师范院校办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到 2025 年,建设 30 个省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0 所中小学教师专 业发展示范基地、20 个县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积极推进市(州)、 县级培训与教科研、装备、电教等资源整合,加强市(州)、县级 教师专业发展机构建设。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鼓励地方政府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 “本土化”全科型乡村教师和乡村幼儿教师。
二、实施优秀教师培育计划
落实省委人才创新发展及进一步激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有关 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地各校自主研制政策,加大省外中小学名师名 校长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引导高校和政府、学
生三方达成一致,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 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强化教育实 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 稳步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教师学历培养层次。到 2025 年,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超过 70%,职业 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 50%。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落实职业院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具有 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在职业院校教师绩效考核时对“双师型”教师 的工作绩效给予适当倾斜。建设 10 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 训基地,建设 50 个左右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立清镇职 教城师资联盟,推动优质师资共建共享。支持省外优质高校联合省 内高校定向招收贵州职业院校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四、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严格落实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教师资格证五年 一周期注册制度。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育计划”,改革实施中 小学教师校长“国培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大边 远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教师、班主任、音体美等紧缺薄弱环节,以 及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开展高等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培训。抓好新教师上岗培训和新任校 (园) 长任职资格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教师非学历培 训与学历提升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试点,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 教育衔接的“立交桥”。
重点培养造就 100 名德教双馨、垂范引领的全国知名教育家型 教师,1000 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能发出“贵州声音”的名师名校 长,10000 名潜心育人、示范带动的骨干教师。建立健全中小学校 (园) 长培训机制,实施中小学校(园) 长“薪火计划” ,加大校 长后备队伍建设,形成校、县、市、省级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长成 才梯队。
第三节 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一、创新教师管理机制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资源配置,盘活 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中小学 教育需要。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 原则,由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 各校教职工编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
改革。继续实施“特岗计划”, 加大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 科教师招聘力度,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启动实施“银 龄计划”, 招募优秀退休教师、校长到边远薄弱学校任教。
二、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的主体责任,确保中小 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 显著的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给予倾斜。严格落实乡镇工
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保障“特 岗”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开展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高 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 资总量单列管理,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提高高层次 人才或学校紧缺人才的薪酬福利,优先激励教学一线教师队伍和高 尖端人才,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贵州。加强一线教师激励机制 建设,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三、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中小学教师等 事宜,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 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制度和审核备案制度,未列入清单、 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开展。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表册 资料、定期走访、上门合影拍照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留痕”工作 形式。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第一节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加强高校党的建设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能力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领教育系统树 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教 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健全落实“五级书记抓党建”工作机制,落实落细
“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要求,层层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努 力把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打造成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的坚强战斗堡垒。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 高校党委和二级院(系) 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开展新时代高校党 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 头人”培育工程。
二、提升中小学、民办学校等党建工作质量
推进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中小学校党 组织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进 行党建工作述职,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中把 方向、管大局、促发展、保落实的重要政治作用。加强民办学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
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示范培训、网络培训等培训机制,提高 党建工作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 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 导岗位上。推动各地各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好干部标准。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建设。深化巡察工作,把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 教育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 风”反弹。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 立良好政风教风。
第二节 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坚定党员干部和师生员 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强 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骨干、学科带头人和专家名师的培养。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
创新形式和载体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落
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舆情研判、信息通报、事件处置、督 查指导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 强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读书会、学术沙龙、学生组织 等阵地管理。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规范境外捐资助学程序, 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守住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底
线,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创建平安校园,建设人防、物 防、技防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现代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学 校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报警设施全覆盖。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隐 患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和 防疫安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生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宣 传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全面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侵 害在校未成年学生权益的排查、报告、干预、处置等闭环工作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 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 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 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 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 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 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 度。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 范围。明确规划责任分工,省教育厅负责对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任
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指导市(州)、 县(市、区) 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省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关心支持 教育发展。市(州)、县(市、区) 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 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本
三、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
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本县域 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管理体制,注重调动乡镇(街道) 参办义务 教育的积极性。健全“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类管理”的特殊教育 管理体制,落实省、市、县(市、区) 视障、听障、智障分级分类 管理责任。强化“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 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企业、行业的办学责任。实行“中央、 省、地方三级办学, 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 理体制,发挥各类办学主体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地方为 主、社会参与”的终身教育、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关心参与终身教育、继续教育。
第二节 保障经费投入
一、落实各级财政教育支出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 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切实落实各级各类教育 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生均财政拨款稳定增长机制。全面 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
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 教育经费的体制。继续实施压缩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的一定比例 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二、优化教育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考虑地方可用财力与事业发 展需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持续加 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重点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集中财力 优先解决实施条件成熟且急需、必需项目,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 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切实防 范半拉子工程和财政债务风险。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
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积极推进将预算绩效评价 结果运用到预算资金安排和调整上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公开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全面改进经费管理模式,健全教育 经费监管体系。
第三节 强化督导评估
一、构建督导信息化平台
依托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构建全省统一、 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
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
数据化、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评估监测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监测评估制度和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 系,把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 建设、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学校校风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和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评估监测重点。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幼儿园办 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质量、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中等职业 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监测评估。配合 国家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检。 三、改进督导方法 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为主要目的,聚焦关注督导 质量,科学制定督导计划,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督政、督学、 评估监测工作。遵循督导规律、改进方法,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 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 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明查与暗访相结 合,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节 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全省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我省教育改革的成功经 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情分析, 注重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增进社会共识,营造教育改革发 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