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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
《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经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科技局党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中共黄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
2018年5月18日
关于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现和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18〕25号)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组通〔2018〕7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整治教育系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担当作为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强化干部激励约束和管理监督,深入查找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大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干事创业,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黄平发展新篇章、写好黄平教育“奋进之笔”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注意聚焦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通过严肃查处问责,教育引导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原因,区分不同情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及时问责。坚持谁管理、谁问责。县纪委监察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各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
三、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林业生态红线保护问责办法》、《贵州省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等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1.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面对大是大非问题爱惜羽毛,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
3.不严格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不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
(二)管党治党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2.抓作风建设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有关规定不力,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
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决策部署不经集体研究,搞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影响工作推进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
4.党的建设淡化、弱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导致党组织功能虚化弱化,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5.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分管领域干部监督管理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或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
6.巡视巡察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
(三)脱贫攻坚方面
1.没有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规定不到位,“四场硬仗”组织不力,春风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效果不好,“五步工作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八要素”、“六个坚持”没有很好落实。
2.脱贫攻坚工作长期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
3.对“两委一队三个人”的选拔、派出、管理、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好。
4.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力,扶贫资金长期闲置或被挤占、挪用、套取,或者对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或出现“烂尾”现象。
5.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数据造假、“数字脱贫”。
6.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工作抓得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造成不良影响。
7.发生禁止作为事项,或对涉贫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
8.对巡视巡察、检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反馈的脱贫攻坚方面问题未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力。
9.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评为“较差”。
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有关要求,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对照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我县发现的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深查细找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旦查准核实,严肃处理,抓出典型、形成震慑。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力,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造成环境污染或不良社会影响。
2.不严格审核,批准上马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
3.环境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或监管和防控不力,造成环境污染或不良社会影响。
4.不按规定查处、整顿辖区内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机关督办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不依法处理或久拖不决、处理不力。
5.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督促后仍无成效。
6.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有案不报、有案不查、制止不力,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导致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或林木新品种遭到较大损失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7.不按规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8.对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未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违规直接或间接举借政府债务或提供融资担保,违法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未按规定完成分梯度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未按规定处置债务风险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2.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方面,领导不力,研究不深,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愿打、不敢打、不深打,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护短遮丑,应查处不查处,对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办理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3.对可能发生的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不足,未制定工作预案,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
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管理混乱,导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事故妥善处置不及时、调查处理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5.重大舆情监测、发现不及时,责任履行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六)师德师风方面
1.发表及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教师、领导及学校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讥讽、歧视、戏谑、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斥责家长、侮辱家长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3.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无心教学或不务正业,在校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而影响教学工作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4.在教学工作中违背教学规范与道德、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5.在招生、考试、职务聘任、岗位竞聘、成果评审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6.向学生直接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7.无故不服从、不接受工作安排和不参加学习,从事第二职业或违规在校外兼课、补课及办班造成不良后果;
8.以任何形式的赌博、非法集资、沾染毒品、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七)其他方面
1.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特别是对影响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不及时研究,导致贻误工作、错失发展良机。
2.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虚功多实功少、唱功好做功差,不讲求质量和效益,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3.面对矛盾困难和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患得患失,不敢或不愿及时处置,出了问题不敢担责、上推下卸。
4.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5.“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
6.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者问题频发,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7.因个人主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点工作,或者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
8.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
四、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
按照省、州、县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整治自查、问责整改、梳理总结四个阶段进行,相关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中下旬)
1.及时研究部署。各学校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以及黔组通〔2018〕25号文件和全省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业务培训班精神要求,准确把握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治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深刻认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严重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及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安排部署。于5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经学校校长签字后报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及时制定方案。各学校党组织要认真按照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整治的问题情形及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工作措施,明确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形成时间表、施工图。同时及时研究建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工作组等工作机构,明确人员构成、参与机构、责任分工、有关要求,确保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3.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委教育工委将牵头建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联动工作机制由县委教育工委负责召集,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为成员。建立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梳理汇总在开展检查、督导、审计等掌握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工委、教育科技局党组和县委组织部门。
(二)整治自查阶段(2018年5月底至6月上旬)
1.开展问题自查。各学校党组织对照重点整治的6个方面39种不担当不作为情形,以及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能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结合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领导班子工作运行调研中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巡视巡察、审计、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和分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各学校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教育工委、教育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调查处理。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平时工作中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情况,也要按照此要求办理。
2.认真分析研判。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将结合掌握的各方面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3.开展调查核实。对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或有关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及县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调查核实工作建议,并组成查核组对干部有关问题和情况,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过程中,查核组要集体与干部本人面谈,听取陈述意见;要综合分析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认定,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初步问责建议。
4.提出问责建议。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有关问责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建议。问责建议包括不担当不作为具体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现职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以及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原则上,干部的问责建议由教育工委、教育科技局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已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可直接进入问责处理程序。
各学校要在2018年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同时附表1)报县委教育工委,自查情况报告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各学校在开展整治自查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部门责任情况;二是自查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具体情况及问责建议;三是下步工作打算。
(三)问责整改阶段(2018年7月上中旬)
1.进行问责处理。教育工委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反馈的审理情况和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及时依规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
2.及时督促整改。被问责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被问责干部本人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组织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也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
(四)梳理总结阶段(2018年7月底至8月初)
各学校党组织要对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附表2-1、2-2)报县委教育工委。同时,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形成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党组织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集中整治工作;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作为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精神要求作为近期支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担当作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扎实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促检查
严格工作纪律,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县委教育工委将成立督查组,将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直接责任情况作为检查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调度、指导力度,对督导检查、巡视巡察、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等发现对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中心小学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党组织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问责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注意总结宣传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中共黄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