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告
热门公告
公告详情
关于整顿教风、严明教学纪律的通知
关于整顿教风、严明教学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处:
为整顿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进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抓质量、树正气、建内涵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对整顿教风、严明教学纪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教师无视学校组织纪律,不认真授课,有以下情形者,除按照《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处罚外,当月绩效考核扣一个“-”。
1、私自调课、无故缺课;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上课时间接听手机,或离开教学场所;
3、无教案上课;
4、授课时间过短或讲授与本课程无关的内容;
5、实验、实训、实习组织管理不力,或违反实践性教学规程造成安全事故;
6、上课时不及时对学生考勤,任由学生迟到、早退,任由学生离开教学区域;
7、衣冠不整、仪态不端(如坐着讲课、脚踩讲桌等),饮酒后上课;
8、组织教学不力造成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看其它书籍或不参与教学活动等学生人数达三人以上;
9、不及时送检教案、听课记录、考勤记录及其他教学资料或经检查不合要求者。
二、任课教师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须填写《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调、停、补课申请表》,找人代课须找同课头教师,且不得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无人代课时须在假期结束后安排时间补课。请病假时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认定。当月请事假时所占用实际授课课时数超过5节(含5节)者,按以下标准扣除月绩效工资:
1、5-8节扣除100元;
2、9-11节扣除200元;
3、12节及以上扣除400元。
(注:课时按实际节数计算)
三、为提高教师授课积极性,由教务处通过查课、听课并结合教学信息反馈情况等对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定,对优秀者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执行学校量化考核制度)。对月量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转岗、降薪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本规定在宣布之日起执行。
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6月6日
上一公告:关于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