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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官 工 作 准 则
作者:杨老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6-03-14 22:08:49 点击:5545 属于:教学团队
为有效落实纪律制度,规范教官的岗位考勤工作,严守纪律,经研究,特制定本《教官工作守则》,要求全体教官严格遵守并且执行。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所订制度与本准则不同之处,以本《教官工作守则》为准。
一.教官纪律制度
1.严格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查铺查哨制度。每天上班的教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交接。值班教官每天下班后,向军事科管科汇报当天的工作及事务,军事科长每周三、周日定期向军管处报告当周的工作、事务、公布成绩。
2.设立教官工作日记本,人手一本,每周日写工作总结报告一份,于每周周一上午交给军事科长,由军事科长统一汇报工作交军事化管理处,每周三发还工作日记本。
3.各中队必须建立健全的值班记录制度,如发生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调查清楚作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军事化管理处和学生处。
4.军事科每星期组织一次例会,学习有关时事、政治、政策、学校制度,检查一周工作,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作好会议记录。
5.节假日期间作息时间按黄平职校《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6.学生、教官的宿舍区内要保持清洁,内务规范。
7.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外出,不得随意离开校区,不准吃零食,不准看报纸和听收音机。
8.有事离开校区必须落实请假制度。
9.早操、课间操及其他集会的队列集中时,必须站在正确的指挥位置,姿态端正,动作规范,口令要准确、清楚、宏亮。
10.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多做思想工作,以教育、辅导为主,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犯,处罚要得当,不得以罚代管,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11.关心学生的身体和思想状况,伤病学生要及时就医,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
12.严格执行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男教官需进入女学生宿舍必须有女教官协同。
13.加强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和老师、领导沟通时要虚心接受建议和批评。
14.加强上、下级观念,注意礼节礼貌,服从安排,服从命令。
15.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有积极表现或重大贡献的教官进行奖励,对违反纪律或造成重大事故者要给予经济处罚除名或追究刑事责任。
16.因工作环境特殊,教官对老师、学生要一视同仁,保持距离。
17.教官不得私自收取学生、家长财物。不得私自取用罚收的学生物品、食品。
18.巡查不在岗位者,当旷工处理。(参看处罚制度)
19.规定时间未签到者,当旷工处理。(参看处罚制度)
二、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1.自爱自律,爱岗敬业,积极向上,乐于奉献。
2.做人光明磊落,廉洁自律,不以权(职)谋私。
3.遵规守法,执行制度,认真履行职业操守。
4.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5.正气凛然,疾恶如仇,敢于不良现象作斗争。
6.友爱同事,以集体利益为重。
三、服饰、礼仪及文明守则
1.凡已发统一服装的教官,必须按规定统一服装上班,要做到仪容整洁,肩章、臂章齐全,穿着大方得体。分季节性的服装具体穿着时间另行通知。
2.在校区内不准着短裤、拖鞋、尖头皮鞋、背心、奇装异服。
3.教官在休息、请假等期间要离开校区的,必须着便装,不得穿着制服离开校区。
4.在校区内,注意个人形象,不袖手、不背手、不抽烟、不讲粗话。
5.在校区内,教官不准留长指甲、染指甲、戴首饰,发型要保持整洁自然,不准染成异色,女教官不准披散头发。
6.行为举止要端庄自然,语言要亲切、热情,要坚持使用文明十字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四、请假制度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提早24小时填写请假单由军事科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含2天),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请假单交军事科长查核,由军事化管理处长审批同意,方可休假。请假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如有发现作弊者,将从严处理。
2.病假者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请病假,病假时如不能及时回校请假,必须在病假第一天中午十二点前电话中口头通知军事科长,病假后24小时内补填病假单并贴上病假条交军事科长查核,由军事化管理处审批同意。
3.军事科长不论因公事、因私事离开所驻的学校外出,归队时,必须同时向军事化管理处报告。
4.教官外出、归队报告军事科长。
5.凡不按请假制度请假者,视为旷工处理,多次旷工者,由主任提交报告,辞退当事人。
6.凡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五、处罚制度
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分钟不到岗的为迟到,迟到每次扣1分。
2.早退:早退每次扣1分。
3.缺勤: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不到岗的为缺勤,缺勤1次扣2分,缺勤1天以上(含1天),视为旷工处理。
4.旷工:无故不上班,又不向上级请假的,视为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3分,2天以上如此类推,1个月内连续5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天,予以除名,并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5.事假:事假1天的扣当天工资,2天以上如此类推。
6.除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
7.违纪:违反或没有执行本守则1次的,每次扣1分,并处以通告处分。
8.队员违反本守则1次,军事科长扣责任分0.5分。
9.扣分方式:由军事化管理处、学生处和军事科三方面共同监督执行。
10、上班期间回寝室睡觉一次扣1分。
11、周末值班期间无故脱岗者取消值班补贴并扣一分。
1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奖金的50%:
(1)、上班时间内处理私事、看电视、睡觉、两人以上闲聊。
(2)、违反本守则条例,情节严重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
(4)、一个月内接到学校投诉2次以上(含2次)。
(5)、一个月内违反本守则2次以上(含2次)。
(6)、工作懈怠,经2次口头警告不改的。
(7)、不服从调配的。
1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给予辞退或除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将通过有关法律途径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
(1)、半年内累计接到学校投诉3次以上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工作是擅离岗位,玩忽职守,给学校和本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
(4)、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出现人身意外受伤或死亡的。
(5)、生活作风腐败,造成极坏影响的。
(6)、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失窃事件、宿舍出现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7)、由于工作懒散、大意或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或其他违纪行为的。
(8)、工作过程中由于违反工作守则,打骂学生,对学生身体或心灵造成严重催残的,所发生的检查、医疗等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教官与在校学生谈恋爱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注:每扣1分2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
六、教官宿舍管理制度
1.保持宿舍内环境清洁,内务整洁。
2.亲属、朋友来访在门岗处做好登记备案。不准带宿舍内,不准非本单位人员在校区内逗留或留宿,如有违反,扣发当月奖金。
3.不是该校进驻的教官,不准在该校留宿。
4.不准私自改建宿舍内的建筑架构、电线和电缆的线路。
5.不准在校内搞聚会、喧哗、聚赌、酗酒。
6.不准男、女教官同宿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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